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布加勒斯特

(S2)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不超过180日)

· 短期入境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包括临时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如您有双重或多重国籍,须提供所有有效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通过签证申请中心网站注册帐户并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必要材料,待审批通过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和签证申请凭证。。

照片1张,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

(四)原中国护照或曾获发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且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资料页及曾获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二、其他支持性申请材料

1、如系探亲,须提交: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2、如系其他私人事务,须根据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注意: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