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的通知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对等原则,经中国驻荷兰使馆授权,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自2019年12月17日起,对包括荷兰公民在内的全部持普通护照申请中国签证人员留存十指指纹。以下人员可免予采集指纹: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5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同一中国使领馆(或签证申请中心)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可予免采,但需出示5年内同本护照上曾获发的生物识别贴纸签证;
三、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请注意,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签证申请中心留取指纹。伪造指纹或由他人冒充留取指纹,即使获发签证也将导致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同时,为了不影响您的行程,请尽早安排出行计划并在签证中心网站(https://www.visaforchina.org)填表并预约。如您已成功预约,请提前按照签证要求准备好所有材料,以减少在中心等候和补充材料的时间。
*由于指纹采集流程较为复杂,签证中心将减少每日可预约申请量,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海牙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