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吉达

(Q1)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超过180日)

· 长期探亲
一、基础材料
(一)护照
(1)护照原件:自申请之日起至少6个月有效期,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如果您有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则需提供所有有效国籍的护照原件。同时根据个别情况,您也可能会被要求提供上一本过期护照原件。)
(2)护照信息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及.:
1、网上填写完整并打印后签名的签证申请表1份
2、请每位申请人在提交签证申请时交3张相同照片。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此处。请注意,提交的照片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签证申请可能不被受理,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沙特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获得过中国签证者):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请提供最近一次获得的相同类型的中国签证复印件(提供所有曾获得的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中国签证复印件将有助于您的申请)。
(五)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加入外国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加入外国国籍后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二、其他支持性材料
Q1类签证: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口册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1.经公证的寄养委托公证书或认证的寄养委托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人(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
3.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5.材料如仅为阿拉伯语,须先请有资质的议员或机构翻译成中文或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