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超过180日)
1、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且至少有1页空白签证页。
2、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巴基斯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如申请人系在巴第三国公民,须提供在巴合法停留、居留的证明复印件(如签证、原籍卡Pakistan Origin Card等)。
5、如申请人曾有中国国籍,此次申请是加入外国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和该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6、如申请人姓名有更改,新护照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7、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年满1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时间段为“自出生以来至今”(since birth...,till now)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满10周岁无需提交。该证明如不含可供核验的二维码,则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如材料系巴方出具,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因寄养等事由,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附件三:Q1、Q2、S1、S2字签证邀请函内容要求
邀请人姓名XX,性别X,出生日期:X年X月X日,中国身份证号XXX(或外国护照号XX,中国永久居留证号XX),现在中国居住地址为XX,联系电话XX,电邮XX。
本人现邀请以下亲属赴华短期探亲/长期居住,拟于X年X月X日赴华,停留期XX天,在华停留期间,费用由XX负责。
被邀请人信息:姓名XX,性别X,出生日期:X年X月X日,国籍XX,护照号XX,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为XX。
邀请人签名: 日期:
1、受理过程中,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或要求申请人返回巴基斯坦后,来使领馆销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