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卡拉奇

(F)交流、访问、考察等

· 交流访问
一、共性材料

1、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且至少有1页空白签证页。

2、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巴基斯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如申请人系在巴第三国公民,须提供在巴合法停留、居留的证明复印件(如签证、原籍卡Pakistan Origin Card等)。

5、如申请人曾有中国国籍,此次申请是加入外国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和该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6、如申请人姓名有更改,新护照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7、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年满1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时间段为“自出生以来至今”(since birth...,till now)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满10周岁无需提交。该证明如不含可供核验的二维码,则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二、个性化材料 
 情形一:对于持《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的申请人

《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邀请核实单》需同中国境内真实邀请单位出具的普通邀请函一起递交。

(普通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一)

情形二:对于无法提供《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的申请人

1、中国境内真实邀请单位出具的普通邀请函。免于提交《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条件见附件二。

(普通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一)

2、近6个月个人银行账单(账单余额应不少于实际拟在华停留天数×100美元或等值卢比)。

3、建议提供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

**领事官员可能根据不同情况,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一:F、M字签证中国境内邀请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普通邀请函内容要求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准确名称、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日期等。

注意:单位印章应为中国境内邀请单位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印章。中国国务院规定,中国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的正式印章均为圆形,不得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邀请函使用的印章可以是本单位在中国当地公安部门备案的正式印章,也可以是本单位用于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等事项的外事专用章,后者应在名称、式样上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按规定刻制使用。最常见的中国公司印章规格式样如下:

 

 

附件二:免于提交《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人员需满足的条件

一般来说,申请F、M字签证,应通过中国境内邀请单位办理《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于提交《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TE)》。人员包括:

1.巴政府部门和官方机构任职人员,其因私普通护照上加注“Government Officer”或“Government Employee”,且能够提交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且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国外旅行无异议证明》,即NOC(No Objection Certificate)to Travel Abroad,以及近6个月个人银行账单。首次赴华者还应提供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

2.2016年1月1日以来有3次以上赴华记录者,且能够提交盖有中国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出入境章的护照个人资料页及出入境章签证页的复印件、近6个月个人银行账单。

注意:上述人员虽可免于提交《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TE)》,但仍须提交中国境内邀请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普通邀请函。

 
特别提示:表格6.2A项,须填写《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上国内邀请单位正式名称。
 
请确认《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TE)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发送至卡拉奇总领事馆。
 
三、特别提示
1、受理过程中,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或要求申请人返回巴基斯坦后,来使领馆销签。
2、申请D、Q1、Q2、S1、S2、X1、X2、Z字签证申请者须接受面谈(每次申请均需接受面谈)。
3、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