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工作
Z 签证
一、基本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请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签证在线办理系统。
其中明确需要原件的申请材料,请在递交申请时,携带/邮寄原件及其复印件至签证中心。
(一)护照:携带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至少2张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上传护照照片资料页和最近一次中国签证(如曾获批)各1份。 所有换新护照,须同时携带旧护照原件。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请在签证中心网站在线填表,办理流程点此查看,待审核通过后,携带《签证申请凭证》打印件1份至中心。
证件照1张,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内)、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请点击照片规格要求。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澳大利亚护照持有者):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上传在当地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扫描件。
(四)原中国护照扫描件或原中国签证扫描件(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携带原中国护照原件,上传原中国护照资料页及入籍前第一个澳大利亚/其他国家永久居留签证(非155签证)。
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请上传曾获得的中国签证扫描件。若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同时上传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扫描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上传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18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携带出生证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六)具有中国血统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父母一方为中国国籍或曾有中国国籍)首次申请中国签证,请:
1、携带未成年人的出生证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2、上传未成年人出生时,父母双方的护照信息页扫描件
3、未成年人出生时,如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中国护照,需上传当时所持有的外国人签证或居留证明扫描件
*是否办理旅行证,请查阅驻墨尔本总领馆--领事服务--护照、旅行证--证件办理常见问题
二、其它申请材料
提供中国有关单位签发的工作许可等证明材料(下述之一),包括:
(一)外国专家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请上传扫描件);(二)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请携带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请上传扫描件);
(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请上传扫描件);
(五)《外国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员确认函》(请携带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六)文化主管部门关于营业性演出的批准文书(只适用于来华进行短期商业演出的申请人)(请上传扫描件);
(七)领事官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系短期工作(停留期不超过90天)还须上传《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扫描件。
温馨提醒: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三、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扫描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中国境内个人出具邀请函需上传个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
(四)注意:所有递交的材料需用A4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