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2页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您需要在签证中心网站在线填表并上传照片,打印后请在确认页及申请表第八页签名。所附照片要求为:6个月内近照、正面、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照片规格要求请见附件。填写完成后请您点击在线预约并按提示进行预约。
请注意: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请务必携带填写完整并签字的签证申请表。请下载、阅读并签署《关于个人数据处理及传输至第三国的同意书》,每份申请都需要附此同意书。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提供在当地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合法居留有效期应在六个月以上;住址登记开具日期应在六个月以内。)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如申请人拟长期探望的外国人已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须提供:
(一)邀请人(具体指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与拟申请Z字或X1字签证赴中国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同时申请,须与该Z字或X1字签证申请一并递交并提供:
(一)该Z字或X1字签证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二)邀请人(具体指拟申请赴中国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经过公证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邀请人拟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单位或学习的学校出具的邀请函件。
温馨提醒: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中国境内个人出具邀请函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