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超过180日)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在6 个月以上且至少有2 页空白签证页。
(二)在线(www.visaforchina.org)填写、打印并由本人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和《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各1 份。持普通护照的申请人须完成在线预约后递交材料至内罗毕中国签证申请中心;持外交、公务护照的申请人无需预约,可直接递交材料至使馆。
(三)本人2 英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 张。 详细照片要求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拥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获发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资料页及曾获发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因姓名更改导致新旧护照姓名不一致的,须提供官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二)邀请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
(一)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及经过公证认证的其与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三、必要时使馆会通知签证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或来使馆接受面谈,并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