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超过180日)
申请签证时,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及照片:
在线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 份,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白底)、免冠、小 2 寸护照照片(48mm×33mm)。请务必确保在线填表时上传的是申请人本人照片,如上传非申请人本人照片,中心将拒绝其申请,并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在线表格并上传本人照片后再递交。如在线填表上传照片不成功,请在递交申请时提供一张合格照片,由中心上传照片。到签证中心递交护照及申请材料前,请确认您的申请状态为“待递交护照/Approved 或通过”时,已收到确认邮件后,请您打印邮件附件《签证申请凭证》及其他要求材料一起携带至签证中心。
(三)在喀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喀麦隆籍申请人):如您不是喀麦隆籍申请人并在雅温得中心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喀麦隆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6个月以上)。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二、其他支持性申请材料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如为喀当地结婚证或出生证,该证明须经喀对外关系部认证);
(四)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中国医疗队出具,需提供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