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领事认证是世界各国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外交领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目前,中国尚未与任何国家签订互免领事认证的双边条约或协定,但在中外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和协定中有“免除认证”的条款。除此之外,凡送至中国境内使用的外国民商事文书,一般需办理领事认证。
2、国外文书送至中国境内使用,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不可以。根据国际惯例和领事认证实际做法,首先,中国驻外使领馆通常只能确认驻在国外交部或认证机构的印章和签署的真实性。其次,中国驻外使领馆一般没有驻在国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构的印章和签字备案,无法确认文书的印章和签署的真伪。因此,有关文书应当先办妥当地主管机关的公证和认证手续后,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
3、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在办理驻孟买总领馆认证前,应向哪里办理有关公证认证?
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拟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驻孟买总领馆不予直接公证,必须先经印度公证机关公证,并经马哈拉施特拉邦内政部认证后,再送到驻孟买总领馆办理认证。
4、什么样的文书不予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外交或领事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确认的活动。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事认证机构不予办理:
1、文书的印鉴、签名不属实的;
2、文书的印鉴、签名未进行备案,或者与备案不相符的;
3、文书的装订、印鉴、签名等技术性标准不符合出文机构、用文机构规定和要求的;
4、文书的内容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5、领事认证机构认为不应办理的其他情形。
5、中国国内出具的公证书等已带到国外,但未办理认证,是否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不可以。中国驻外使领馆没有国内涉外公证处或商业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和印章备案,无法核实文书真伪,因此不受理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证明的领事认证申请。
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程序办理领事认证,及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当事人不便回国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代理有关手续。
6、 中国国内出具的公证书、商业证明等,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者商业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当先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被授权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再根据文书使用国和其驻华使领馆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或者也可能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