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旅游
基本材料: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白色/浅蓝色)、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照片规格见附件
您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填写申请表:
1、 在签证中心网站在线填表,填妥后打印并签名;
2、 在签证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手工填写并签名。
请注意: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请务必携带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提供在当地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韩国国籍者):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果您是非韩国籍的其它外国籍曾获得中国签证,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其他材料:
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一)、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
(二)、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注:如提交过去2年往来中国的两次以上出入境记录,可获发多次签证。
团体L字签证(不少于5人)
以团组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一)、被授权旅游单位出具的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
(二)、中国境内地接旅行社(首站或主要地接社)出具的邀请函,以及韩国组团旅行社出具的信函。
——中国境内地接旅行社邀请函需包括以下内容:地接旅行社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员签字等,并附旅游团人员名单及具体人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护照号码等信息;
——韩国组团旅行社信函需包括以下内容:组团旅行社名称、联系方式、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签字或签章等,并附旅游团行程安排。
温馨提示:
(一)除非特别要求提供原件的,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如实、详细、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时,也须由本人在签证申请表上签名。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绝签证。
(二)申请人须根据赴华主要事由申请相应种类签证,并提交真实无误的申请材料。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信息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三)签证官员会根据个案情况,向申请人本人或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核实信息,必要时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接受面谈。
(四)签证机关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有权拒绝颁发签证或宣布已经签发的签证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