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香港特区政府调整电子化签证申请安排的通知
关于香港特区政府调整电子化签证申请安排的通知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 自2025年1月17日起,就业、人才、投资、培训、工作假期、受养人等签证申请均通过网上向该处提交,驻韩使领馆不再代收相关申请。 通知全文请点击链接查看:入境事务处进一步推动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 釜山中国签证申
申请第一步:线上递交申请
申请流程 第一步:线上递交申请 该网站为在釜山申请中国签证的申请人使用,请确保您选择了正确的地址。(注意查看页面右上方) 1.建立个人账号,登录进去。(注意查看页面右上方) 2.所有申请人(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签证申请人)均须在线填写申请表: 2.1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 2.2上传所有支持性材料,包括护照、照片及其
申请第二步:线上审核完成后到签证中心递交申请及交费
申请流程 第二步:线上审核完成后到签证中心递交申请及交费 1.到签证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如有必要,您可能会被要求提供更多材料): (1)签证申请凭证(通知审核完成邮件的附件) (2)护照原件 (3)照片(如果上传照片被提示不符合要求) (4)如需上传材料含有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寄养事由相关材料,请携带原件和复印
申请第三步:领取证件
申请流程 第三步:领取证件 自在签证中心递交申请之日起计。 普通申请:第4个工作日取证 加急申请:第3个工作日取证 特急申请:第2个工作日取证 您须凭递交申请时获发的取证单,在工作时间到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领取证件。 递交申请和交费: 9:00 -15:00 取证: 13:00 -15:00
迁址通知
自2025年4月28日起,釜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将在新地址对外营业。您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或邮件进行咨询。因迁址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新地址:釜山市海云台区海云台海边路257号LG Harbour Town 701 电话:051-920-0800(4月25日),051-746-1988(4月28日起) 邮箱:busancenter@visaforchina.org
转发关于扩大申签免采指纹范围并延长期限的通知
为进一步便利签证申请人,自2024年9月2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所有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一次或两次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停留期180日以内)免采指纹。
转发关于《中国对瑞士等6国试行免签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对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6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2024年3月14日至11月30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家不符合免签条件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来华签证。
中国香港签证和澳门签证申办须知
申请中国香港签证 一、韩国公民赴香港观光旅游,可免办签证停留不超过90日。但在港停留期超过90日,或以就业、就读、参加工作假期计划等事由前往香港特区,需事先办妥签证。 二、其他国家公民赴香港是否需要签证请点击查看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不享受免签证安排的外国人或停留时间超过香港特区给予免签时限的,须申请赴
转发关于继续对中国签证申请人免除采集指纹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12月31日(含)前,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将继续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旅游、探亲、过境、乘务类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 首尔签证中心咨询电话:02-750-9600 釜山签证中心咨询电话:051-920-0800 光州签证中心咨询电话:062-529-1810
转发关于阶段性减免来华签证费的通知
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驻韩使领馆对赴华签证规费进行调减。对12月11日前已受理的签证申请,按原标准收费。请参考调减后的签证费用表。
